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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芙蓉隧道项目(BT)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4-09-30  点击量: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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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
公告号:
4406022014092900114
工程编码:
4406022014092900114
工程名称:
韶关市芙蓉隧道项目(BT)施工
工程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工程起点为西郊芙蓉北路、终点为芙蓉新城的芙蓉大道各韶关大道东延线交叉口。
建设单位: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灵
电话:
0751-8878729
招标分类:
施工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其他工程
建设规模:
路线全长约2300m,按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为50km/h。隧道工程分东线和西线,其中东线隧道长约1545m,西线长约1540m。本工程总投资约71161万元。
总投资: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49500万元(最终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工期:
730日历天。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4-10-13 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4-10-17 16:30:00
报名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范工、罗小姐
招标代理单位电话:
0751-8610837
  详细信息介绍

韶关市芙蓉隧道项目(BT)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 设 单 位 名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招  标 人 名  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市发改资[2011]5号)。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5、招 标 项 目 名称:韶关市芙蓉隧道项目。

6、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道路工程、隧道工程、通风及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照明工程、供电工程、监控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工程、人防工程、景观绿化和环保设施工程、附属(土建)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招 标 项 目 规模:路线全长约2300m,按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为50km/h。隧道工程分东线和西线,其中东线隧道长约1545m,西线长约1540m。本工程总投资约71161万元。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新城土地出让金收入及出让土地的隧道基金。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程起点为西郊芙蓉北路、终点为芙蓉新城的芙蓉大道各韶关大道东延线交叉口。

10、招标项目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11、投 资  回 报  率:8%。

12、招标项目预计投资: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49500万元(最终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13、招标方式: BT+勾地的模式。

二、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为同时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投资人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2.1、投资人必须是投标主体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2、联合体必须以投资人为牵头人(即联合体的投标主体),所有投标资料须盖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施工方拟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5、投标人投融资能力、施工单位施工资质业绩、履约信用等基本条件必须符合规定,BT投资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BT合同价的30%,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本项目反担保。

2.6、BT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人民币 9000万元(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收款单位开具的财务收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韶关分行

帐    号:44001620738050010932

2.7、韶关地区以外的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时指有施工资质的一方)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8、按照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报名前必须向本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9、外地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韶关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2.10、本项目拟勾芙蓉新城土地118亩,土地勾地价不低于163万元/亩,投标前投标人必须与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勾地协议,中标后保证参与该项目挂勾地块的竞投工作。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资料须以A4纸制作装订成册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提供证件原件核查,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将不予接收):

3.1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3.2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施工单位)。

3.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施工单位)。

3.7投标诚意金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及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3.8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投标人报名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设计图纸押金每份3000元(中标单位不退)。

3.8、特殊情况的处理: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具体时间以有关计划时间安排为准。

3.9、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②韶关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④广东建设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和资料)

201410 13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3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年10月24日,上午12:00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年11月11日,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5

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6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人: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黄灵

办公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城  

联系电话:0751-8878729

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驻韶办公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韶关办事处

联系人:范工、罗小姐,电话:0751-8610837

电子邮箱:741380072@qq.com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报名时间顺延三日。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同时顺延。

  

 招   标   人: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4 929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时间:      年   ,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联合体协议书后应附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本公告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协议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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