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区建筑修复再利用(第一期)工程(BT)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备案项目编号:130200740020384
3、招标项目名称: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区建筑修复再利用(第一期)工程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及附属工程等
6、招标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200平方米的旧房维修改造或新建建筑物及相应附属配套工程(其中:中央空调另行采购,绿化、园路铺装工程、照明工程除外)等。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芙蓉新城百旺路北面、市武警作战指挥中心对面,原东南轴承厂。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12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其中24号楼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第一天起9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
10、项目总投资:约5993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4600万元(不含中央空调、绿化、园路铺装工程、照明工程的费用)
11、建设模式:建设-移交(BT)方式
12、投资回报率: 6%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情况可以提前回购,提前回购部分不计算投资回报和利息)。
二、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①投融资能力:具有投入本项目不得低于138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和短期融资能力, 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②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要求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920万元,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应取得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2人(或以上),并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备案)登记手续。
4)、依据《韶市建字[2014]1号》及《韶检发[2013]96号》文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作出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否决投标的处置决定,书面告知投标人并同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招标人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书面反馈给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电话:0751-8468176
5)、投标人须承诺在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各投标人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必须将投标诚意金 1380万元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方接受报名。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韶关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01620738050010932
未中标者所交纳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天即可办理退回手续(退还原企业的划出帐号,不计利息);
5、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报名资料)。
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注:“封面”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报名资料每页加盖法人公章):
(1)、封面;
(2)、目录(应有连续页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投标诚意金的“开户银行交给持(出)票人的银行进帐单(回单)”和招标人开出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特殊情况的处理: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文书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 500 元,施工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中标人施工图纸押金不退回)。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④民营经济报刊登。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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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3 |
有效报名后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4 |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5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
6 |
招标答疑时间 |
如有疑问,在上述时间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8 |
开标时间、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
9 |
招标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韶关市芙蓉新城 黄 工 0751-8878729 |
10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侯丽霞 0751-6980119(传真)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报名时间顺延三个工作日。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同时顺延。 |
招标单位: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